专题发言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主任李顺德的发言

 
 

    非常高兴能够有机会在这里跟大家一起探讨知识产权保护与互联网未来发展这一热点问题。刚才刘芳秘书长讲得很好,我想从“互联网+”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具体的谈一下。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确实对人类社会带来方方面面的冲击,也包括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带来的很多冲击,方才田理事长和几位发言人都讲到这个问题。我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新技术的出现是直接推动和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原因,给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各种新的问题,带来了很多挑战,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也同样是这样。在互联网刚刚出现的时候,对知识产权冲击影响最大的是版权,前些年涉及互联网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都集中在版权领域。那时候大家都觉得互联网对商标、专利影响不太大。但是短短几年,我们看到涉及互联网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从版权领域迅速扩大到商标领域、专利领域和其他知识产权领域。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在商标领域的影响,大家也已经看到。今天很多嘉宾在发言当中也讲了这个问题。对于专利的影响,刚才苏总监已经讲到。

    我认为,“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直接相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个问题就是刚才说的商业模式、商业方法专利,这个问题在前些年美国花旗银行在华申请多个商业方法专利授权引发的案件当中,对中国就有所冲击。现在看起来,商业方法专利的问题应该说对我们的影响会越来越大,也就是说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有进一步更好的应对,因为这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特别是刚才也谈到的“互联网+金融”,与这个问题是密切相关的。此外,作为互联网的出现给我们整个专利制度,无论从申请、注册、审查、保护,也带来了相应的很多影响,包括我们现在积极搞的试点PPH等等,都是离不开互联网的。“互联网+”创新对专利制度的冲击影响值得我们好好研究。

    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商标领域,我觉得还有一个大家不太注意的域名问题。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刚才吕国良先生介绍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一个很重要的争端解决机制,就是针对域名的。而我们国内和国际上的域名冲突也在大大增加。近些年来有一个新的动向更值得我们注意,就是国际顶级域名的放开、扩张,对网络带来的影响是很大的。特别是中文顶级域名的出现,这个问题我感觉社会各界的关注还不太够。我在这儿提一下,以期引起大家的注意,因为这个问题国际上ICANN、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做,我们国内也有专门的机构在做,就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编办)下属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CONAC)。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品牌,不仅涉及商标、商号、商誉等知识产权,还要大量涉及到域名的问题。域名虽然现在尚不被认为是一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但是在网络商业活动中它确实可以起到与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类似的作用,符合相应条件的还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保护。所以我觉得我们知识产权界对域名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方面的问题和纠纷也不少。

    第三个问题涉及到竞争法的领域,一个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另外一个是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虽然不属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是与知识产权法密切相关。与知识产权直接相关的反垄断的问题大家已经看到了,特别是近两年来国内提起的几个案件,华为公司与IDC公司的案件,还有涉及到美国高通公司的这几个反垄断案件的查处,在国内外引起很大的关注。在我们国内,从司法的角度已经把反垄断的民事案件划归知识产权庭负责审理。这个问题我不展开,但是我想提的一点是,涉及到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关系的问题,很值得我们关注,在“互联网+”创新环境下这个问题显得更为突出。特别是 2015年4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公布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大家可以关注一下。作为国家工商总局在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监管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也出台了不少行政法规性文件,我觉得也非常值得关注。

    我就说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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